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紧急通知

教督导〔2019〕155 号

2019-03-18 14:1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保证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稳定,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督导内容包含学校安全稳定领域的各项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等易发多发安全问题的领域,重点督导校园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校车安全、危化品安全等。

  二、时间安排

   2019 年 3 月 18 日至 22 日。

  三、督导方法及程序

  (一)全面自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彻底地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认真整改。

  (二)实地督导。省教育厅组织 22 个督导组,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进行实地专项督导。重点对活动部署、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三)梳理总结。根据督导结果,省教育厅对专项督导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对重视程度不够,隐患排查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且解决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排查工作。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

  (二)深入排查,及时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通过排查,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把安全稳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迎接全省教育工作大会顺利召开。

  (三)认真总结,提交报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院校要认真总结安全排查工作,形成总结报告,于 3 月 22 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总结报告要包括工作部署情况、排查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

  联系人:庞晓东,电话:0371-69691771 

       电子邮箱:dudao@haedu.gov.cn 


  附件: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工作方案.pdf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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