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落实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9-03-05 09:56 【浏览字号: 来源:

教办学〔2019〕10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74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8〕904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六个督查组对全省部分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令)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校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整体情况看,大部分高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41号令贯彻落实等工作,认识到位,制度完善,组织健全,措施得力,切实维护了教育公平公正,有效保障了学生合法权益。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部分高校能够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责任,规范流程,不断创新复查方法和学籍学历管理手段,及时对2018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学习贯彻教育部41号令,依法依规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意识不断增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签订学校、学院、辅导员三级责任书,按照“谁执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复查工作细化到人、责任到人;商丘师范学院在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组基础上,同时成立了责任追究领导组和督导组,加强监督,压实责任;新乡医学院严格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九个环节进行复查,同时坚持实行长效机制,按照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的原则,确保教育公平、公正;安阳工学院、郑州财经学院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从整体上保证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各高校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同时,完善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采取多种措施,不断丰富学生管理工作形式,工作方法扎实有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服务顶层设计,构建“大学工”工作格局,通过成立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41号令贯彻工作落细、落实、落好;南阳师范学院建立了学生工作相关的职能部门沟通联动机制和齐抓共管机制,实施“一体五维”管理,统领全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信阳学院建立“主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学工负责人—辅导员”多层级“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有规章,有程序,有签字,有存档”的“四有”学籍管理特色鲜明。

    (三)多措并举,成效显著。自41号令颁布实施以来,各高校均能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对本单位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多种渠道、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与落实,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对已制定的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再修订,使各项制度充分契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全面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河南大学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制作思维导图,深入贯彻落实41号令,使师生可以快速领会文件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河南农业大学下好宣传工作先手棋,通过“智慧迎新系统”将41号令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宣贯工作前置于新生入学之前,有效推动了41号令贯彻落实;河南中医药大学、商丘学院等高校对41号令颁布后修(制)定的制度进行再梳理、再完善,从制度上规范学生管理工作;中原工学院组织全校学生签订了《中原工学院学生权利义务知情承诺书》《中原工学院开学安全告知书》,保证了41号令和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学习全覆盖。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高校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没有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新生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程序不规范,措施不到位,影响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质量与效果。突出表现在个别高校重视身体健康检查,忽视心理健康检查;学生报到环节调整专业、新生档案未拆封检查、未组织文化课复试等情况。个别高校对41号令重要意义、精神内涵的认识不充分、不到位,学习宣传工作的持续性、实效性不强,规章制度不完善,条款理解不准确,制定的部分文件与当前国家和省政策相矛盾。

    希望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41号令贯彻落实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并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对照督导组反馈意见,对标对表,逐项逐条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促进高校办学和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和科学化,依法依规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切实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为推动新时代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