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师〔2019〕127 号
2019-03-11 09:23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 号)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成立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性质
专家委员会是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以下简称专业认证)的专家组织,负责专业认证工作的规划、咨询、指导、审定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主要任务
1.就专业认证发展规划、制度建设等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2.对拟承担专业认证的教育评估机构进行指导和督查;
3.审定专业认证结论;
4.受理专业认证结论异议的申诉;
5.对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等。
三、专家委员会组成
本届专家委员会共 22 人,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 3 人,任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专业认证项目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河南师范大学)。如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专家委员无法履行相关职责,我厅将适时调整增补专家委员会委员。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