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三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学〔2019〕111 号

2019-03-06 11:37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高校学生工作典范,丰富新时代高校学生工作内涵,提升我省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三届“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

  二、奖项设置

  1.“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10 个。

  2.“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0 项。

  3.“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0 名。

  三、评选条件

  (一)“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以生为本”,坚持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和服务学生,校风、学风优良,育人氛围浓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校,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学生管理理念先进、服务到位。学生工作队伍配备齐全,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近三年,学生工作人员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学生工作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学生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在全省具有一定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学生工作近三年受到省级及其以上奖励(表彰)或学生工作被省级及其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二)“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品牌。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精心设计、长期培育,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较强的实践价值和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立足学校实际,紧扣时代主题,具有鲜明特色,注重内涵发展,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焦点和难点,积极创新、凝练学生工作,社会反响较大,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曾受到省级及其以上奖励(表彰) 或被省级及其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4.培育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新、高、实、深”,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显著,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师生评价好、认可度高。

  (三)“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

  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岗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管理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2.政治方向正确,理想信念坚定,职业素养优良,满足“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一系列要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甘于奉献,业绩突出,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热爱学生,业务能力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其以上等次,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其以上与管理服务学生有关的奖励或荣誉。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办法

  所有奖项评选均由省教育厅制定评选实施细则,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审产生。“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由专家组依据评选条件和网络投票情况评审确定; “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由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评审确定。在以往“大美学工”评选活动中已获奖的单位、品牌和个人不再申报同类奖项。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2019 年 3 月)。各高校按照本次评选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评选细则,并进行宣传发动, 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高校申报(2019 年 4 月—5 月)。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奖项设置及其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在公平公正评选的基础上,分别推荐各奖项 1 项(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辅助证明材料,撰写 2000 字左右的申报材料,有条件的高校可提供 5-10 分钟的视频资料,其中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 2 寸蓝底彩色电子照片。5 月 31 日前,纸质材料经学校审核盖章后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信箱:sjytxsc@163.com(文档标注:xx 学校第三届“大美学工”申报材料),申报以学校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3.组织评审(2019 年 6 月—7 月)。河南省教育厅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评审,相关奖项组织开展网上投票。

  4.宣传表彰(2019 年 8 月—10 月)。河南省教育厅对于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工作品牌和先进个人发文表彰,并组织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相关奖项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六、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认真组织。要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释放高校学生工作活力,展示学校学生工作优良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我省新时代高校学生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再上新的台阶。

  联 系 人:李莹  王琰

  联系方式:0371-69691792   69691790

  电子邮箱:sjytxsc@163.com 

  材料邮寄(邮政 EMS)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 11 号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 D826,邮编:450018


  附件:1.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pdf

                 2.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pdf

                 3.河南省“大美学工”十佳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pdf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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