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8 年度河南省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结果的通知

教师〔2019〕22 号

2019-01-22 14:5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 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教师〔2015〕221 号) 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 年省级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8〕739 号)精神, 经各省辖市组织初评、推荐,省教育厅委托河南省教师发展评估院和河南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联盟联合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现确定洛阳市教师进修学校等 13 所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为 2018 年度河南省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

  获得省级标准化称号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省教育厅给予一定的奖补引导专项资金,奖补资金要用于与教师培训相关的教学设备购置和实训教室建设。希望各有关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珍惜机遇,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化功能建设,适应新时代对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的新要求,切实打造成区域内教师学习中心、教师研究中心、教师教育资源中心和教师教育服务中心,持续提升服务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和借鉴本年度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创建经验,进一步研究、规划本区域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工作,积极进取,精准发力,谋划布局。截至目前, 我省还有个别地市未申报省级标准化培训机构,希望引起重视, 确保在 2020 年底之前基本实现全省县级教师发展中心标准化的战略目标。

  附件:2018 年度河南省标准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认定名单.pdf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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