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9-01-03 10:1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教语用〔2018〕882号)要求,经省教育厅委托专家进行评审,现将比赛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提出,并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人:李伟民,电话:0371-69691759,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教育厅D816,邮编:450018。

  附件:1“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获奖选手名单.doc

                 2“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辅导教师名单.doc

                 3“向李芳老师学习诗歌朗诵比赛”优秀组织奖名单.doc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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