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2018-01755
    • 生成日期:2018-12-26 11:24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职成〔2018〕1092 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6 11:24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残联: 

       现将《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8〕5 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你们, 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有利于帮助残疾人脱贫增收,有利于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确保实现全面小康。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做好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宣传引导, 严格督导检查,努力促进残疾人职业教育较好较快发展。

  二、强化措施,增加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

  各地、各部门要引导职业院校畅通残疾学生的入学渠道,让具备条件且有意愿就读的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要鼓励职业院校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机构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学分互认、课程互选,共同培养残疾学生。各职业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要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招收残疾学生的职业院校要不断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有针对性的开设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的专业,扩大残疾学生选择专业的机会,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的职业教育。

  三、加大投入,不断改善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条件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要加强残疾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对招收残疾学生的职业院校要完善无障碍设施,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专业人员,改造实习实训场所,满足残疾学生学习、实习实训和学校生活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接受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的资助保障,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同时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 为接受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提供特殊学习用品和交通费、生活费等补助。

  四、提升质量,增强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能力

  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加强残疾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精神的培育。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开发适合残疾人职业教育教材和教学资源。要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 落实教师待遇,为残疾学生配备优质的教师资源。要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提高残疾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努力让残疾学生学得好、能就业。

  五、落实责任,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各地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定期组织对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残疾人教育法规政策的执行等情况实施督导,有力推进我省残疾人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地发展。

       附件: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pdf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