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2018 年度建设项目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2018-01754
    • 生成日期:2018-12-26 11:17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职成〔2018〕1090 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2018 年度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6 11:17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2018 年度建设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8〕860 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学校报送的《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认为各项目学校编制的《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均合格,同意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实施。项目自即日起开始组织实施。各项目学校要按照最终评审通过的《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中的时间安排,扎实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二、切实落实责任。各项目学校校长要切实落实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纪检监察人员要全程参与,并履行好相关职责。

  三、严肃财务纪律。项目资金(含省财政补助资金、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学校自筹资金、行业企业投入资金等)在使用过程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无论资金来源,均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土建等基本建设支出,以及与专业建设无关的和违反规定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为加强对各项目学校建设进度与质量的管理,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入校进行督查。2020 年 3 月,省教育厅将根据各项目学校最终评审通过的《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进行评审验收工作。各项目学校应全面收集、保存项目建设相关财务、技术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 以备项目督查、评审验收和专项资金使用审计。

  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2018 年建设项目学校名单.pdf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