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 2019 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师〔2018〕1022 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省教育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有关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 号)和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豫教师〔2010〕209 号)精神,确保 2019 年我省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顺利到中小学校任教,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政策是国家促进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部属公费师范生是我省中小学教师补充的优质来源,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重要的源头活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国家实行师范生公费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合作,精心制定本市(县)2019 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才激励政策, 为公费师范生“招得来,留得住”营造良好氛围、完善条件保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相关协议,落实工作岗位,组织双向选择, 做好派遣、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各地要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妥善解决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所需编制。
二、及时报送岗位信息。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 结合 2019 年部属师范大学河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专业结构情况(见附件 2),编制上报 2019 年本地区公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和岗位。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岗位需求计划统计表(见表一)加盖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四部门公章后,于 2018 年 12 月 30 日前由各地教育局统一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师范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省教育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需求计划表(见表二)按要求加盖学校及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公章后可直接报送。
三、积极组织双选活动。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条件的来豫学生)就业采取省内双向选择和回生源所在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两种方式就业。各地就业岗位信息经省教育厅汇总后统一上网公布,供公费师范毕业生选择,同时向各地提供公费师范毕业生个人信息,供用人单位和公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省教育厅将在学生寒假期间会同有关部门择时举办2019 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专场双选会,为公费师范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让用人单位与公费师范生进行双向选择。各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公费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
四、严格履约就业管理。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公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确保公费师范毕业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通过双向选择在省内中小学就业的毕业生,须由拟接收学校报经所在教育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签约。未能通过双向选择就业的毕业生,应于毕业前向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书面就业申请,由生源地安置工作。因毕业生未主动联系,故意不向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报到的毕业生,档案材料由当地教育部门保管,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河南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联系人:刘海涛;电 话:0371—69691697;邮 箱:sfcLht@163.com;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师范处。
附件:1.2019 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需求计划统计表(表一、表二).pdf
2.2019 年部属师范大学河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信息汇总表.pdf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