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的通知
教基二〔2018〕1066 号
2018-12-13 16:58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百所“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项目的通知》(教基二〔2017〕1054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百城千园·家园共育工程”项目的通知》(教基二〔2018〕566 号)要求,经幼儿园申报,项目办在梳理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遴选确定,并组织专家开展实地评估,省教育厅研究认定河南省军区幼儿园等 25 所幼儿园为河南省首批“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家园共育”项目试点幼儿园的监管,指导各试点园贯彻落实项目实施要求,坚持科学保教,推进家园共育;要督促指导“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在完善家庭、社区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学前教育管理服务体系,协同推进科学育儿工作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支持幼儿成长的良好氛围,带动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