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督导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创新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督导〔2018〕1062 号

2018-12-13 17:3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教育督导战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32 号)精神, 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教育督导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创新活动,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管理人员,专兼职督学等。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先进集体 50 个,先进个人 90 名(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件 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支持教育督导事业的发展。

  2.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坚持改革创新,在全面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工作经验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宣传推广,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3.当地政府成立了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督导队伍结构合理, 数量充足,督导经费、条件得到有效保障;制定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政策规定,创新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4.围绕全省教育中心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各项督导工作任务,督导工作成绩突出,督导结果得到合理运用。

  (二)先进个人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教育督导事业,政策理论水平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积极参加教育督导工作,熟悉握教育督导、评价理论,技术、方法,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创新中业绩突出。

  3.自觉遵守督导工作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从事教育督导工作 3 年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程序。先进集体由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原则上所辖 8 个以上(含 8 个)县(市、区)的省辖市推荐3 个先进集体,其他省辖市推荐 1-2 个先进集体,省直管县单独申报。先进个人等额申报。

  (二)先进集体由省教育厅组织统一评选,先进个人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推荐为主。

  (三)对于近 3 年来有违法违规现象的集体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申报。

  (四)各地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河南省2018 年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 2)和《河南省 2018年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 3),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 35 份,先进个人申报表 1 份。各地填写汇总表(见附件 4)和附件 2、3,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前(含电子版)一并报送省教育厅督导办,逾期不再受理(如需邮寄报送,请用邮政 EMS 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 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省教育厅D829 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庞晓东 王伟 

                              0371-69691771;69691038

  E-mail:dudao@haedu.gov.cn 

  附件:1.河南省 2018 年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pdf

                 2.河南省 2018 年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pdf

                 3.河南省 2018 年教育督导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pdf

                 4.河南省 2018 年教育督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汇总表.pdf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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