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 2019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2018-01715
    • 生成日期:2018-12-10 09:15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体卫艺〔2018〕1053 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 2019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10 09:15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的“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体育局 关于印发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教体卫艺〔2017〕41 号)的相关精神,切实做好我省 2019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国办发〔2016〕27 号、豫教体卫艺〔2017〕41 号”文件关于对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中招体育考试工作。中招体育考试仍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以满分 70 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

  二、考试项目设置主要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规定的测试项目。其中男生 1000 米、女生 800 米为必测项目。其它测试项目应按照学校体育的重点任务提出的“使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可量化、易操作、对增强学生体质效果明显的耐力、力量、速度素质和运动能力项目,具体评分标准按照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有关评分标准执行。若所选项目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中没有体现, 可沿用 2007 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评分标准执行。

  三、做好残免、病免学生手续验证工作,并予以公示,杜绝不正之风和违纪现象。

  四、为保证中招体育考试的公正、准确,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58 号)文件的要求,我省所有中招体育考试考场必须全部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

  五、要严格体育考试工作管理。一是考前必须要对考评员队伍进行岗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要加强对体育考点、尤其是农村地区考点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人为因素的干扰;三要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学生年度常规体检,防止中招体育考试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全省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应于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之间进行。其间省教育厅将赴各地巡查和抽查,加强指导和监督。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制定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细则于考前 15 天,报我厅体卫艺处备案(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D827室,河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 箱:1226172196@qq.com)。

  七、中招体育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96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生 10 元。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在该项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须将总结材料报我厅体卫艺处和基础教育二处。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