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色美术实训室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就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色美术实训室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特色美术实训室耗材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郑财竞谈-2018-221号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预算价:504945.00元。
2.2采购内容: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教学部实训室耗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2.5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的类似业绩。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4.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金购买;
4.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有关信息
6.1竞争性谈判时间: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竞争性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郑州市人民公园东门市民新村北街9号
联系人:陈丽静
电话:0371-56253633
代理公司: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联系人:许向前
电话:0371-55365976
其它应说明事项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各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1~5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1、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的类似业绩。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一个月开具)、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