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少工委转发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
教基一〔2018〕1013号
2018-11-28 13:50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现将《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教基函〔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近期要共同组织中小学校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报告。要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和相关教职工的选拔、聘任、培训和教育等工作,不断提高少先队辅导员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抓好少先队基础建设,落实少先队改革任务,广泛开展“队员大学习”活动,引导队员珍惜、爱护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增强队员的光荣感。
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将于11月下旬组织专项督导小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地进行随机抽查。督导结果将作为全省对各地少先队工作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请各市少工委及时将自查情况和“队员大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报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hngqtsnb@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河南省教育厅 苏江召 0371-69691896
河南省少工委 马晓月 0371-65901977
附件: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pdf
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少工委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