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2018-11-21 16:5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各民办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18年全省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和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教办发规〔2018〕624号)要求,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要于11月5—9日上报本单位2018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截至目前,绝大部分单位均已按照要求上报了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但仍有部分民办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在我厅多次电话催报的情况下,依然未上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已经严重影响了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汇总工作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41条规定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第38条规定,对于“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不按时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或者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等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追究教育统计机构及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或者行政等责任,并记入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

  请未上报高等学校基层统计报表的单位于11月22日前按《通知》要求上报,对拒不上报的单位,我厅将按照规定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发规〔2014〕47号)要求,各民办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是否按要求参加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将作为2018年民办学校年检的重要参考。

  附件:暂未上报统计报表学校(机构)名单

  2018年11月20日

  暂未上报统计报表学校(机构)名单

  河南科技专修学院

  河南信息工程专修学院

  河南教育国际交流专修学院

  河南金城国际教育培训中心

  河南高等社会科学进修学院

  河南省卫生人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中心

  河南津孚国际专修学院

  河南未来考试培训中心

  河南秘协秘书进修学院

  河南通用航空专修学院

  郑州文理专修学院

  郑州理工专修学院

  郑州财贸专修学院

  郑州中华职业专修学院

  郑州仲景国医专修学院

  郑州经济专修学院

  郑州高等职业专修学院

  郑州国际工商专修学院

  洛阳现代管理进修学院

  洛阳商贸专修学院

  洛阳经济专修学院

  洛阳新艺影艺专修学院

  洛阳市外贸专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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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东方成教培训中心

  洛阳经贸专修学院

  洛阳市西工电大高教辅导中心

  河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辅导中心

  安阳高等专修学院

  安阳周易专修学院

  林州科教专修学院

  焦作自修学院

  焦作创业高等人才培训中心

  南阳书画函授进修学院

  (学校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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