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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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2018-01642
- 生成日期:2018-11-16 13:35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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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师〔2018〕979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河南省实验中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定于11—12月份在全省举办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由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举办,信阳市教育局、河南教育时报社具体承办,旨在深入学习宣传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李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共5人(名单见附件1),分别从不同角度,讲述李芳同志的感人事迹,阐述李芳同志不忘初心、潜心育人、敬业奉献、舍生忘我的高尚品德和优秀品质。
二、报告活动安排
巡回报告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17日—22日):河南省实验中学;新乡市教育局、安阳市教育局、濮阳市教育局、开封市教育局、商丘市教育局;河南师范大学、安阳师范学院、河南大学、商丘师范学院;
第二阶段(12月10日—15日):洛阳市教育局、三门峡市教育局、周口市教育局、平顶山市教育局、南阳市教育局;洛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信阳师范学院。
具体各场次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
三、报告会参会人员
每场报告会用时约90分钟,参加人数建议为300-500人。参会人员为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教师、学生代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教师代表。
四、有关要求
1.开展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豫文〔2018〕120号)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工作举措。相关地市、高校将报告会活动与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师德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认真制订具体组织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确保巡回报告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2.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是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充分展示和深刻诠释。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以李芳同志为榜样,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扎实工作,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新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3.承办报告会的地市、高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报告会场地安排及周边环境布置、报告团成员的食宿交通安排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做好与报告团的沟通衔接工作,确保报告活动顺利举行。
4.请相关地市、高校明确一名联络人员,并于11月16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手机号码及报告会举办地点等信息反馈给报告团联络员。
五、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师范处 吕 康 0371-69691798
信阳市教育局师训科 黄文卫 0376-6221783
附件:1.李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名单
2.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日程安排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1
李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名单
报告团成员:
代雨辰 李芳同志的女儿
熊可书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李芳同志生前的老师
杜丹丹 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绿之风希望小学教师、李芳同志生前同事
王淑君 信阳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肃然 信阳广播电视台主持人
随行工作人员:
黄文卫 信阳市教育局师训科副科长、报告团联络员
齐 金 信阳市教育局视频技术人员
庞 珂 教育时报记者
附件2
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日程安排
时间 | 报告地点 | |
第一阶段 | 11月17日 | 河南省实验中学 |
11月18日 | 新乡市教育局、河南师范大学 | |
11月19日 | 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师范学院 | |
11月20日 | 濮阳市教育局 | |
11月21日 | 开封市教育局、河南大学 | |
11月22日 | 商丘市教育局、商丘师范学院 | |
第二阶段 | 12月10日 | 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师范学院 |
12月11日 | 三门峡市教育局 | |
12月12日 | 周口市教育局、周口师范学院 | |
12月13日 | 平顶山市教育局 | |
12月14日 | 南阳市教育局、南阳师范学院 | |
12月15日 | 信阳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