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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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2018-01598
- 生成日期:2018-10-29 09:40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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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政法〔2018〕930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和教育规划纲要,扎实推进依法治教,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我厅于2018年3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8〕223号),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示范校创建为契机,在法治宣传教育、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校务公开、民主决策、学生教师权益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学校法治建设,有效提高了学校治理水平。为充分发挥示范校的示范引导作用,我厅决定开展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2018〕223号)附件“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符合要求的,可以申报(在前五批评选中,已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不再申报此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详见“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
三、评选程序
1.申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按照分配名额统一推荐申报。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标准和学校开展宪法宣传学习及宪法小卫士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对申报学校组织初评,符合“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指标”要求的,可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申报。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学校按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符合评估要求的,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2.检查验收。10月26—11月8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对依法治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对申报的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重点考核,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写出总结报告。11月中下旬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赴各地对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听、看、谈、查”等方式进行。“听”主要听取依法治校工作情况汇报,“看”主要是查看依法治校工作资料、文件、档案等文字材料,“谈”主要是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了解学校、教师、学生对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查”就是深入学校实地检查。
3.命名表彰。省教育厅对推荐的学校检查验收合格后,授予“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能力、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本地依法治校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推广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严肃纪律,严格标准。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工作要严格评选程序和标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学校内部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学校管理制度与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违背,办学活动、管理秩序混乱的;发生侵害学生、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社会反响较大的;不按政策规定,学校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发教辅资料的;发生学生重大伤害事故的不得申报依法治校示范校。
3.认真推荐,按时申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按照分配推荐的名额数量推荐学校(见附件1)。申报学校要认真填写《河南省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依法治校工作总结(含学校开展宪法宣传学习及宪法小卫士开展情况,不少于2000字),均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18年11月9日前一并报送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如邮寄请用邮政EMS快递邮寄),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刘志飞
联系电话:0371-69691253
电子邮箱:zfc69691253@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大楼D720)
附件:1.河南省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docx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
河南省第六批依法治校示范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 县 | 推荐名额(所) | 市 县 | 推荐名额(所) |
郑州市 | 5 | 信阳市 | 5 |
开封市 | 6 | 周口市 | 5 |
洛阳市 | 5 | 驻马店市 | 5 |
平顶山市 | 5 | 济源市 | 2 |
安阳市 | 5 | 巩义市 | 8 |
焦作市 | 5 | 兰考县 | |
鹤壁市 | 2 | 汝州市 | |
新乡市 | 6 | 滑县 | |
濮阳市 | 5 | 长垣县 | |
许昌市 | 4 | 邓州市 | |
漯河市 | 2 | 永城市 | |
三门峡市 | 2 | 固始县 | |
南阳市 | 6 | 鹿邑县 | |
商丘市 | 5 | 新蔡县 | |
高校及厅直属学校 | 7 | ||
合 计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