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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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2018-01581
- 生成日期:2018-10-24 11:58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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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职成〔2018〕912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7号)精神,为持续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评选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办学活力、提升办学质量、建立多元参与的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第二批计划评选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20所左右。申报学校须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省级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特色学校,办学规模在2000人以上。具体申报条件见《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评价表》(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市、县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由学校自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认真对照《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评价表》进行初评,择优推荐,每个省辖市推荐2所学校,省直管县(市)推荐1所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
(二)遴选评审。在自荐、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考察。
(三)认定挂牌。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并挂牌。省教育厅将把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纳入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重大项目选定等重要因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评选工作,统筹规划,制定方案,完善机制,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申报单位请于11月8日前向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提交以下材料:《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评价表》一式三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相关佐证材料(盖章)1份(佐证材料须按《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强校评价表》中的10个项目按序分别装订,形式可为复印件、扫描件、图片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刘 娜 张 云 0371-69691879
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2室(邮编:450018,材料请用中国邮政EMS寄送)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