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教发规〔2018〕88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我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计划安排,为确保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涉及教育系统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扎实推进全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在前期各地、各学校进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自查基础上,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
二、督查范围
1.全省所有省辖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2.全省所有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三、督查内容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中共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整改方案》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以下几个方面:
1.各地、各单位落实教育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包括统筹推进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执纪问责情况;
2.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情况;
3.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在贫困地区实施的教育专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4.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进展情况;
5.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有关情况;
6.53所高校推进校地结对帮扶工作情况。
具体督查内容见《2018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表》(附件2)。
四、督查办法
省教育厅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成员单位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地各学校,采取听、查、看的办法进行督查。
1、听取汇报。督查组可采取灵活方式听取省辖市、直管县、各学校的情况汇报,了解掌握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
2、查阅资料。根据《全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表》中的督查内容,查阅市、县、校支撑教育脱贫工作落实情况的档卡资料和有关文件。
3、实地查看。督查组每个市至少实地督查1所高校(驻郑高校实地督查的比例不低于30%),每个县至少查看1所中职学校、1所幼儿园、1所小学、1所中学。
五、督查分组
此次督查共分14个组,每组3人。分组安排情况《2018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分组表》(见附件1)。请各组组长自行安排参加的督查人员和行程。请各地、各有关学校主动与督查组联系,并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此次教育脱贫专项督查工作,被督查的地方和学校要提前做好迎检准备,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确保真实准确。各督查组要做到督查的覆盖面全,督查的内容全。
2、严格要求。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督查责任,被督查单位、督查内容不得减少。
3、及时反馈。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向省辖市、县和学校反馈督查情况,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督查组于11月5日前,将督查情况总结和《2018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表》送我厅脱贫办。
联 系 人:苏 磊 常书辉
联系电话:0371-69691887 69691250
电子邮箱:hnjyfp@163.com
附件:1.2018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分组表
2.2018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表.docx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1
2018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分组表
序号 | 成员单位 | 组长 | 职务 | 督查单位 (含驻地高校、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
1 | 人事处 | 聂世忠 | 机关党委副书记 | 洛阳市 |
2 | 发规处 | 胡万欣 | 调研员 | 安阳市、鹤壁市、滑县 |
3 | 财务处 | 翟瑞安 | 平顶山教育局副局长 | 信阳市、固始县 |
4 | 基教一处 | 赵新宇 | 省实验二中副校长 | 商丘市、永城市 |
5 | 基教二处 | 刘建军 | 调研员 | 焦作市、济源市 |
6 | 职成教处 | 张家成 | 副处长 | 驻马店市、新蔡县 |
7 | 高教处 | 秦剑臣 | 调研员 | 开封市、濮阳市 |
8 | 师范处 | 田少辉 | 副处长 | 新乡市、长垣县 |
9 | 科技处 | 胡彦民 | 河南农业大学科技合作办副主任 | 郑州市、巩义市 |
10 | 学生处 | 周 辉 | 副处长 | 许昌市、漯河市 |
11 | 体卫艺处 | 李霖波 | 济源市教育局机关支部书记 | 周口市、鹿邑县 |
12 | 督导办 | 庞晓东 | 副主任 | 平顶山市、汝州市 |
13 | 机关党委 | 张立众 | 副调研员 | 三门峡市、兰考县 |
14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田 新 | 副主任 | 南阳市、邓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