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评审结果的通知

教社科〔2018〕879号

2018-10-17 11:35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教办社科〔2018〕521号),经组织评审,确定11个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为2019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创新团队首席专家于2018年11月9日前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目标责任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寄)送至省教育厅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heke803@163.com。

  二、团队建设期间进行中期检查。由团队首席专家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经学校审查后报教育厅。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立项时填写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目标责任书》中提出的中期研究计划要求,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根据项目发展趋势,对后期研究工作提出建议。

  三、团队建设期间创新团队至少整理并提交2次3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报送时间为建设期的第一年度和第二年度。《成果要报》要反映研究中最新、最有价值的研究观点和成果。教育厅将根据成果情况呈送省委、省政府领导或相关实际决策部门。

  四、因故需要对首席专家、项目名称、研究计划、最终成果形式等作重大调整、变更的,首席专家须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书,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教育厅审批、备案。

  五、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创新团队建设期为3-5年,建设期满后将统一进行考核,考核基本要求如下:在国内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其中至少有1篇被CSSCI权威核心期刊收录;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2项;属于应用研究的,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决策咨询报告1份。建设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字样,并附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六、创新团队拨付首批建设经费15万元,建设期满达到基本要求的,拨付第二批资助经费,未达到考核基本要求的,不再拨付经费并予以通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育厅社科处,电话0371-69691987。

  附件:1.2019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名单.docx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目标责任书.docx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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