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申请材料公示

发布时间: 2018-10-09 15:35 【浏览字号: 来源: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6号)精神,现将河南工业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申请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有关材料请直接寄送我办(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830,邮政编码:450018)。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申请材料(材料1、材料2)

    公示期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