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基一〔2018〕840号

2018-10-08 10:2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倡导读书学习的文明风尚,推动广大师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继续开展“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书香校园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书香班级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班级。

  二、评选程序

  (一)名额分配。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的申报名额根据各地中小学校、班级数在全省占比情况予以分配(附件1)。

  (二)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对照《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标准》(附件2)填写相应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能够充分展示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成果的3-5分钟视频。其中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比特率不小于4M,使用DVD光盘封装,封面标签标注学校或班级名称。申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与事迹材料、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直接上报。

  (三)各地推荐。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根据本地分配名额,按照评选标准对本地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于2018年11月5日前以正式函件上报,并附《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汇总表》、申报表、事迹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及视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ytjjyc@163.com。

  (四)省级评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材料进行评选,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三、有关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及申报等工作,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对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以此作为推动全民阅读的重要基础和彰显校园文化特色的有效载体。

  联系人:苏江召  电话:0371-69691896

  赵艳敏  电话:0371-66370625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路北段月湖南路17号1号楼河南教育报刊社709室

  附件:1.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标准.docx

                 3.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申报表.docx

                 4.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汇总表.docx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9月27日

  附件1

  河南省“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单位

书香校园

书香班级

郑州市

4

6

开封市

3

5

洛阳市

4

6

平顶山市

2

5

安阳

3

5

鹤壁

2

3

新乡

3

6

焦作

2

5

濮阳

3

4

许昌

2

4

漯河

2

3

三门峡

2

3

南阳

3

6

商丘

3

6

信阳

3

5

周口

3

6

驻马店

3

6

济源

1

2

巩义

1

1

兰考

1

1

汝州

1

1

滑县

1

1

长垣

1

1

邓州

1

1

永城

1

1

固始

1

1

鹿邑

1

1

新蔡

1

1

省直

2

4

合计

6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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