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教科〔2018〕844号

2018-10-08 10:1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豫教教科〔2013〕31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教育科研在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作用,决定开展2018年度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目的,坚持课题研究与解决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提升农村教师专业素养相结合,与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相结合,使之成为推动我省农村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质量提升的有力抓手。

  二、申报对象、数量及选题

  1.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对象为全省非城区(市区、县城以外的镇区、乡村)普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申报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的教师应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已结项。承担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请本年度应用性课题。

  3.符合条件的教师每人限报1项课题, 超过1项者不予受理;省辖市所属各县(市、区)农村学校(幼儿园)申报课题数量合计不得超过10项;每个省直管县(市)农村学校(幼儿园)申报课题数量合计不得超过15项。

  4.农村学校应用性课题选题,由申报者立足农村教育实际,立足本职工作,从教育教学、课程建设、德育工作、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实践性问题中,自行提炼确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和时间

  1.申报者需按要求填报《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2.《课题立项申请·审批书》经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章同意,由县(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后,经省辖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集中上报至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学会秘书处;省直管县(市)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直接报至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学会秘书处。省教育学会秘书处不接受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3.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集中报送课题申报材料时,需同时报送《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要保证《汇总表》信息的准确无误。

  4.《课题立项申请·审批书》《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同版电子稿在报送课题申报材料前发送至省教育学会应用性课题管理专用信箱yyktgl@126.com。

  5.2018年度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时间为11月8日至9日。其中,11月8日为省辖市报送时间,11月9日为省直管县(市)报送时间。

  四、组织管理

  1.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实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教育学会协助开展。

  2.为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科所、教育学会应对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初审、指导、把关。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要加强对课题的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指导、咨询、检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真正发挥应用性课题研究的功能和作用。

  联系人:徐万山、周长春;联系电话:0371-65900182、65900218;电子信箱:yyktgl@126.com。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金水路顺河路29号院办公楼517、518室。

  附件:1.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docx

                 2.河南省农村学校应用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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