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教学〔2018〕830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要求,广泛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努力营造有利于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定于2018年10月8日至14日在全省普通高校和中专学校举行“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宣传周活动将全面宣传解读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我省出台的各项促进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就业创业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信息服务、自主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就业、参军入伍、就业反馈、人才培养、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内容。鉴于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分别细化出台了众多优惠政策,各学校可相应整理当地及本校有关政策文件,面向师生进行深入宣传。
二、主要对象
一是面向广大在校生及毕业生,宣传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其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二是面向全省大中专学校负责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和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师,宣传国家及我省保障大中专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体制机制的有关政策。
三、主要形式
(一)在学生活动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海报。省教育厅制作《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三十问”》海报,下发到各学校,由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张贴在学生日常活动的教室、宿舍、餐厅、就业服务大厅、校内众创空间等场所。(海报可登陆163邮箱下载,账号:hnsjycy@163.com)
(二)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策文件。省教育厅学生处将汇总自2013年以来出台的国家、我省及各有关部门下发促进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文件,集中在网上予以发布。广大学校师生自行登录或关注后,可查询相关政策并下载有关文件。
(三)各学校自主开展的各种类型的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各学校要将政策宣传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就业创业指导课教学中,并充分利用就业服务场所、校内众创空间等固定场所,组织专职教师宣传各类政策,指导学生就业创业全过程。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制定本校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学生、教务、后勤等部门具体落实。
(二)工作总结。各学校于10月19日前报送本校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照片(含张贴宣传海报的照片)。省教育厅将对各学校落实宣传周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用于年度就业创业工作评优评先工作(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发送至hn2311@163.com,文件命名格式:院校名称+学校联系人+联系方式)。
请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中专学校。市县所属中专学校可直接与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
联 系 人:张静 陈磊
联系方式:0371-61179303、0371-65795009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