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示

2018-09-26 16:2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自2018年8月底开始,河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河南省教育厅原厅长朱清孟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审计组全体同志要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组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371—65648308。

  需要反映省教育厅有关问题,或对审计组工作提出建议的,请与审计组联系。

  办公地点:紫荆山宾馆2号楼5楼会议室

  审计组副组长:滑亦波

  联系电话:13071070807

  审计组主审:李娜

  联系电话:13839308956

  邮箱:sjtxzsyec@163.com 

  审计组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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