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第34个教师节

洛阳市创新举措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改革开放40年,是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40年,也是洛阳市教育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40年。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随着教育事业的大发展,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方方面面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一、创新教师补充方式,直属学校校长到高校直招所需教师
 
  从2004年开始,洛阳市建立了每年定期补充教师的制度,招录方式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每年面向社会以公开考试补充教师。2006年起,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学校的实际需求,为了吸引更优秀的人才进入到市直学校教师队伍,洛阳市引进了直招的方式补充教师,由用人单位直接到北京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华中师大、华东师大、南京师大、湖南师大、华南师大等学校招聘教师。参与直接招聘教师的高校有明确的目录,“品牌必须过硬”;所招学生的学历水平有明确的要求,211学校是本科以上学历,非211学校是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是省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从2009年至今这10年间,市直学校共招录直招教师1327名,占招录新教师总数的35%。其中直接招录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879名,占直招教师总数的66%;研究生学历毕业生792名,占直招教师总数的60%。直招这十几年大大改善了市直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更优化、学历层次得到很大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以提升,很多直招教师目前成为了学校的教学骨干,在各种教学教研的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学校、学生及家长对直招教师给予很大的肯定。
 
  二、增加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教师待遇显著提高
 
  为加强该市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洛阳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农村教学点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洛政[2016]22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洛政〔2017〕37号)文件。文件明确提出对“农村教师”和“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进行额外的生活补贴。农村教师每月补贴200—300元,深山区教师每月补贴300—400元,教学点教师每月补贴500元的津贴补贴;在确保按标准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40%的标准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对在农村寄宿制学校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按不低于80%的标准给予补助等政策。
 
  政策出台以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导落实情况,全市各县(市、区)把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列入财政预算,按照学校地理位置和艰苦程度,将乡村学校(教学点)进行分类,制定实施差异化发放办法,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落实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提高了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截至2018年7月底,该市共有23540名乡村教师享受到乡村教师补助,财政投入资金3495.9万元。
 
  三、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提高用人单位自主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会议精神,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洛阳市印发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洛人社办〔2018〕8号)文件。
 
  决定自2018年起对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备案方式进行改进和调整。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最高控制标准的,一般以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或以本单位实有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为基数,按照每年高级职称不超过4%(小学、幼儿园高级不超过2%)、中级职称不超过6%的幅度递增申报评聘计划。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确定当年及未来2年职称评聘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后,与空岗情况一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称部门不再进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年度审核。
 
  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备案方式是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进一步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强化用人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