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纪律公示

2018-09-04 11:40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工作安排,河南省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8月开始,对河南省教育厅进行审计,审计组全体同志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组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371—65648308。
  若需反映省教育厅有关问题建议的,请与审计组联系。
  办公地点:紫荆山宾馆2号楼5楼会议室
  审计组副组长:滑亦波
  联系人:李娜(主审)
  联系电话:13839308956
  邮箱:sjtxzsyec@163.com 
  审计组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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