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纪律公示
2018-09-04 11:40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工作安排,河南省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8月开始,对河南省教育厅进行审计,审计组全体同志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组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371—65648308。
若需反映省教育厅有关问题建议的,请与审计组联系。
办公地点:紫荆山宾馆2号楼5楼会议室
审计组副组长:滑亦波
联系人:李娜(主审)
联系电话:13839308956
邮箱:sjtxzsyec@163.com
审计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