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通知
2018-09-03 15:41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教办语用〔2018〕58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和《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管理规定(试行)》,经单位申请、实地考察,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予以公布。

    未经公布的测试站不得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任何测试站不得接受社会培训机构的报名测试,学校测试站只承担本校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任务。

 2018年8月30日

 附件:第三批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名单

 

 

 附 件

 

第三批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名单

 

 巩义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鹿邑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固始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河南农业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南阳理工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安阳工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郑州科技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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