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8-08-27 10:04来源: 【字体: 】【打印】【关闭

教语用〔2018〕71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务员局、军分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活动结束后,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高校、厅直属学校于9月30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电子版)发至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处邮箱。
  联 系 人:李伟民
  联系电话:0371—69691759  
  邮    箱:yuweiban2008@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河南省公务员局
  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共青团河南省委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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