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招办〔2018〕686号
2018-08-21 10:53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郑州铁路局教育处:
2018年我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8号)的要求,加强考试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监督机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确保我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招生安全稳定
1.强化责任制度的落实。各级招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办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把安全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问责。
2.强化队伍建设和安全保密。各级招办要建立健全考务及安全保密人员的管理制度,选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考务和安全保密工作,关键岗位要双岗双责。要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要狠抓安全保密制度的细化和落实,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检查落实,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试卷在制卷、运送、发放、回收、保管、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的保密安全。
3.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各级招生委员会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本辖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各地教育行政和招生考试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宣传、公安、工信、保密、工商、卫生、交通等部门联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考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
4.强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和应急处置机制。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有义务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5.认真做好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计划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和河南省医改办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文件精神,通过培训、培养、引进3种途径用6年时间投入15亿元开展9项计划夯实基层卫生队伍,即“369人才工程”。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部分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招办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招生服务大厅、网络媒体的作用,做好宣传、咨询等工作。按照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提升计划的要求做好相应招生专业的计划单列,录取后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严防弄虚作假。
6.认真落实《居住证》政策。为防范有组织的大规模考生异地报考,各地要严格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的要求,在我省报考成人高校的省内异地、外省(市、区)籍考生,实行考生除持有《居民身份证》外,还应持有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河南省居住证》进行信息确认。
7.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各级招办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组织工作,加强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缴费的指导。在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后,考生本人须按要求到信息确认点采集头像信息、二代身份证信息和指纹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签订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承诺书。对专科以上学历有要求的考生,继续实行网上学历审核告知制度。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8.认真落实国家照顾政策。各级招办和成人高校要切实与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严格审查享受政策性加分考生以及免试生的资格,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切实把国家照顾政策落到实处。
9.强化考试招生全程监督。成人高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计划编制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认真履行对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职责,严格控制标准和条件。要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全过程监督,重点督查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降低收费标准和培养质量进行生源竞争等行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30个不得”工作禁令。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新生入学报到时,成人高校要使用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对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信息进行核查,利用考生答卷笔迹图像等信息进行比对,对替考舞弊和冒名顶替入学的坚决予以清退。
10.加强数据管理,确保数据安全。省招办要加强对网上报名、网上评卷和网上录取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进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承担网上评卷任务的高校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科学制定评卷细则,有效控制评分误差,维护好网上评卷网络环境,确保评卷数据安全。
11.加强考试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考生诚信档案、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促进成人高考的公平公正。
12.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对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评卷、录取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办、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13.健全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招生工作体系。积极推进“十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含函授站点)、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和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要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示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自信息公开任务。
14.加强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适时开展招生欺诈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招生考试和录取期间,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考试招生信访问题。
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28日。考试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全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我省今年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