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8年课题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电教〔2018〕597号

2018-08-06 12:0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单位(学校):
  为提高课题研究水平,促进课题研究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依据《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18年9月起开展我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目的
  中期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着重检查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和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通过中期评估检查,切实解决各个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果。
  二、中期评估的对象
  中期评估对象为河南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立项课题(含中央电教馆立项课题)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电化教育专项立项课题(含重大、重点课题)。
  三、中期评估的主要内容
  1、研究方案
  研究方案是否在执行中得到落实,如果研究方案作了调整,在哪些方面作了调整,原因是什么,落实情况怎样。要有文字说明。
  2、研究条件
  人员队伍(包括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研究环境(设备、设施、场所、软件资源)、政策和经费支持等情况。
  3、研究过程
  课题研究的实施进度,研究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课题研究的交流、研讨、培训等情况。课题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已经开展的工作和相关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4、阶段性成果
  重点检查课题研究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初步形成的主要研究观点、阶段性课题研究报告、已经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及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研究课例、课件、网络电子作品)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等情况。阶段研究成果是中期评估的重要内容。
  5、课题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四、中期评估的组织实施
  1、各省辖市(直管县)电教部门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内课题实施情况,制定具体的中期评估办法,采取查阅材料、听汇报、听课、召开座谈会、实地考查等形式,了解课题研究状况,在评估的过程中,注意发现和总结优秀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各课题学校应按中期评估的通知要求先进行自评,在认真检查、总结的基础上,整理完成中期评估所需的各项材料,并于2018年9月15日前向当地省辖市(直管县)电教部门提交中期评估材料。
  3、省辖市(直管县)电教部门应结合当地情况建设性地开展中期评估工作。中期评估完成后,要认真撰写中期评估总结,汇总中期评估材料,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河南省电教馆报送中期评估材料。
  4、省电教馆组织课题专家组对课题中期评估材料进行评审,并在二个月内将评审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课题学校。
  5、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中期评估得分达不到60分的课题,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限期一个月修改完善,修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作撤项处理。没有进行中期评估的课题不能参加2018年的结题鉴定。
  五、材料上报要求
  课题学校需提交的中期评估材料包括:研究过程中调整或修改的课题研究方案,课题中期研究报告,课题中期工作总结,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研究论文、教学设计、课件、课例、主题学习网站、课题研究网络平台等,以及成果的发表、获奖、推广情况),课题中期评估表(附件2),中期评估自评表(附件3)等。中期评估纸质材料(文档类材料)需按目录打印成册报送,电子材料如电子文档、课件、课例、图片等材料整理后(分类存放,压缩容量,单个课题控制在300M以内)以百度云盘的方式报送给省辖市(直管县)电教部门。
  省辖市(直管县)电教部门负责汇总并上报本地课题中期评估材料。上报材料包括省辖市(直管县)电教部门中期评估总结,中期评估汇总表(附件4),汇总后的各课题学校中期评估材料。纸质材料汇总要求:以课题为单位,每个学校存放一个档案袋(盒),封面以“2018年+课题立项号+学校名称+中期评估材料”命名,采用邮寄方式报送省电化教育馆;电子材料汇总要求:每个课题存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同样规则命名,通过百度云盘报送省电化教育馆。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均需提供中期评估总结及中期评估汇总表。
  六、其它事项
  1、中期评估的有关文件、表格公布于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www.hner.cn/),课题承担单位可以自行查阅和下载。
  2、各地报送的材料必须同时附电子稿。
  联 系 人:刘伟锋
  联系电话:0371-66324285
  报送邮箱:hndjyjb@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1号,河南省电化教育馆研究部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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