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专项工程检查的通知

教发规〔2018〕629号

2018-08-06 11:3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
  当前,学校放假,正值校内施工大好时机。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专项工程建设(以下简称“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尽早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近期对“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进行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教育部门牵头,与财政部门共同进行。自查由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组织进行,抽查由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组织安排。
  二、检查时间
  自通知下发即日起,有关省辖市和直管县组织进行自查,8月17日前自查结束。省教育厅、财政厅随后安排进行抽查。
  三、检查范围
  已下达“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建设任务的所有项目县(市)。
  四、检查内容
  1、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2、项目县(市)执行年度建设计划情况。主要是项目建设数量、建设地点是否按确定的年度任务落实。
  3、项目县(市)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4、省、县(市)资金和建设项目是否实行了各自独立使用、独立建设。
  5、项目是否严格按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五、检查办法
  在各地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进行抽查。采取的形式:
  1、听取汇报。采取灵活方式听取省辖市、项目县(市)的情况汇报,了解各地在实施“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中的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困难及有关建议。
  2、查阅资料。查看工程实施过程中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情况相关资料。
  3、实地查看。深入项目学校实地查看已下达的2017、2018年度“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项目进度情况。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省教师周转宿舍工程”是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对国家同类工程未覆盖到的县实施的为解决农村教师生活待遇所实施的温暖工程。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温暖工程建设好。
  2、认真检查。当前正值施工最佳时机,各地要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借检查之力,抓紧推进工程建设。有关项目县(市)要提前准备好资料、数据,为接受检查做好准备。资料、数据要真实可靠,发现造假情况将追究责任。各省辖市和直管县自查报告于8月24日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3、严格要求。抽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责任,并认真整理检查情况,检查结束5日内将检查汇总情况报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抽查人员组成及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省教育厅  苏磊  电话:0371-69691887
  省财政厅  杨晨  电话:0371-65808606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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