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和2017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终期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2018〕621号

2018-08-01 11:44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17〕55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7〕552号)要求,近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组对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和2017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终期评审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审时间
  2018年8月下旬。具体到各地、各项目学校的评审验收时间,由专家组另行通知。
  二、现场评审内容
  (一)项目建设的落实情况。对照各项目学校上报并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通过的《智慧校园建设方案》《数字化校园建设方案》和《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评审验收《建设方案》的落实情况,核实各建设项目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建设方案》,评审项目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的成效,重点验收项目建设的相关佐证材料,购置或建设的硬件设备设施,建设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效果。
  (三)项目资金违规使用的处理。主要评审项目学校是否按照《建设方案》筹措和使用项目资金(含配套资金,下同),检查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对存在截留、挪用、虚假申报项目资金和不执行政府采购行为的,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取消其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建设资格,三年之内不再允许其申报各类省级项目;对项目进展缓慢、建设任务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学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取消其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格,并按照《河南省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肃处理,相应扣减以后年度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
  三、现场评审形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项目学校关于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
  (二)实地查验。对《建设方案》中的建设内容逐项进行实地核查,查验项目建设内容、任务完成情况。
  (三)审查材料。主要审查项目学校制订的相关制度、项目建设合同(协议)、资金投入的财务凭证(证明)、设施设备(含软件)采购招标等方面的情况。
  (四)问题反馈。专家组评审验收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项目学校进行交流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审验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并在8月15日前上报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总结报告。市、县属学校总结报告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省属学校的总结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直接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各专家组要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判、评审,实事求是地对每个项目学校提出评审验收意见,撰写报告,于8 月底之前提交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省教育厅联系人:魏恒  张云
  联系电话:0371-69691878
  省财政厅联系人:许莹莹
  联系电话:0371-65808606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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