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人〔2018〕622号

2018-08-01 11:2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本科院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国家 “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 〔2018〕21 号)精神和《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8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8〕251号)要求,现就申报推荐“2018年青年拔尖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教育部人事司分配我省可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推荐人选10人。申报推荐工作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各推荐2名人选,其他本科院校分别推荐1名人选。
  二、申报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大陆工作 1 年以上的高校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 1 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
  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师德高尚、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年龄限定为 40 周岁以下(1978 年 8 月 31 日及以后出生) 。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 2 次。
  三、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式2份)和电子文档,纸质版申报书、附件用 A4 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申报情况报告中应包含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等相关内容,并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档案核查情况进行说明。各高校申报情况报告应以高校党委名义正式上报。
  3.《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统一通过申报书客户端填写。申报书客户端可在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进行下载。
  4.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复印件;
  (3)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 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1-3 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署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 SCI、EI、SSCI、SCSSCI 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上传的附件材料须整合形成 PDF 格式文件, 大小不超过15M(单个文件不超过 15M,如超过可分为 2 个以上文件) 。涉密材料通过光盘报送。
  5.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保密部门公章) 。
  四、工作要求
  1.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要加强对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统筹推进各类人才计划,做好人才形势和需求分析,提高引才育才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2. 各高校要切实履行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责任, 严格审核人选的个人档案,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3.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申报高校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科学评估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4.请按照申报限额,于8月9日将 2018 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报告、申报材料报送至豫鹰宾馆(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通泰路南100米路西),过期不再受理。
  5.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0名推荐对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人事司,并将电子版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
  6.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人:冯轩友  张  哲
  联系电话:0371-69691091、69691976
河南省教育厅
  2018 年 7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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