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的通知
教科技〔2018〕577号
2018-07-18 11:36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对接国家战略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和全国、全省高校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管理创新,优化支持结构,省教育厅研究决定,从2019年起依托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基础研究专项,旨在鼓励和引导高校科技力量投入基础研究,解决河南经济社会和科技战略发展建设的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技术问题,为高校培养和集聚高水平科技人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撑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发展。现将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基础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措施
1.加大支持力度,注重持续投入。基础研究专项组织实施遵循教育和科学规律,坚持扶强扶优扶特,坚持长期稳定支持,营造宽松科研环境,使科研人员潜心、长期从事基础研究。基础研究专项实施周期为3年,每年支持10项左右。每项省财政资助科研经费30万元,每年资助10万元,持续资助3年。
2.强化过程管理,注重绩效考核。基础研究专项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计划任务书为主要考核依据,项目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后期经费资助。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突出者,给予持续滚动支持。
二、支持领域
基础研究专项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人口与健康、新材料与先进制造、化学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教育科学、数学物理等领域组织实施。2019年度基础研究专项计划优先支持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地理学、农学、生物、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安全科学技术等学科方向的项目研究。
三、实施原则及申报条件
基础研究专项是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所申报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主持在研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资助计划以及逾期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基础研究专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支持范围以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为主,每校限额推荐2项,不受理个人申请;
2.申请人填写2018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计划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3.申请人制作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Office2007或2010格式,30M以内),时长不超过10分钟,以备评审现场答辩使用。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及研究特色、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支撑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经费预算等;
4.每个项目报送《申请书》10份,同时提交申请书和ppt电子文档至kjc@haedu.gov.cn。受理时间:2018年8月9日-10日。受理地点:省教育厅科技处(郑州市正光路11号D817房间,电话:0371-69691667)。不接受邮寄材料,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