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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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2018-07-13 11:26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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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技装〔2018〕563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鼓励穿着校服
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学生统一穿着校服,有利于学校常规管理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有利于遏制学生穿着上的攀比之风。对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朴素节俭、文明向上的品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多措并举,鼓励并提倡中小学生穿着校服。要制定由学校到学区直至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着装的具体计划,形成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体现民族文化要求的校服特色。
二、规范管理,依法采购校服
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省中小学校服工作的规范指导、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也要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目前,我省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主确定校服采购办法。在采购工作中,一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二要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为选用工作夯实基础。三要依法制定采购规范和采购合同,公开采购过程。四要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要采购档案备查至少三年。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采购的,采购方案和结果报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备案;以县(市、区)为单位采购的,方案和结果报省辖市校服管理部门备案;以学校为单位采购的,方案和结果报所属地校服管理部门备案。六要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河南省教育装备创新成果的通知》(教技装〔2018〕447号)文件精神,对获得2018年河南省教育装备创新成果的优秀校服优先推荐,优先采购,优先选用。
省教育厅从全国各地好的经验中,总结出以下五种采购模式,各地可结合实际,参照选取。
(一)财政支付、免费配发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财政采购的方式免费配发校服。
(二)集中招标、统筹供应模式
原则上一般可按省辖市5——10家、县(市、区)3——5家公开招标确定校服供应商。各地可根据学校分布及校服企业供应能力等因素统筹安排中标企业分片相对集中供应。
(三)集中招标、学校选择供应商模式
依据省辖市或县(市、区)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名单,辖区内学校参照以下程序选择供应商。
1.邀请展示。学校应主动邀请有意愿的中标供应商在学校现场展示,展示时间一般3—5天。还可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渠道展示款式、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信息。
2.选取代表。代表主要由学生、家长、教师组成,人数由学校确定。
3.企业说明。学校组织代表参加说明会,听取产品及服务情况,校服企业在说明会中互不听取发言。
4.票选决定。学校要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当众公布投票结果,票决供应商。
5.结果公示。学校应将中标企业名称、标准、流程、价格、年限、意见反馈渠道等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学校签订采购合同。
(四)市场供应、自行购买模式
以县(市、区)为整体,实行一县(市、区)一款或多款,三年一套或多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一年一套夏装、春秋装和冬装,同时在校服上衣显著位置缝制校徽以区分不同学校。教育部门遴选或委托专业机构设计校服款式供学校选用,校服供应商可开设专卖店或便利店等,方便学生购买。
(五)学校自主、公开选用模式
以学校为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应依规公开透明进行,充分发挥学生、教师和家长的积极性,做到保证质量、性价合理、师生满意,同时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三、质量监管,安全使用校服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单位要注重产品质量,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二是把好出口关,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三是把好入口关,鼓励实行“双送检”,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四是建立内部“黑名单”制度,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 “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五是加强人员监管,依法处理学校、相关部门人员未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等行为。六是树立正面典型,通过举办校服设计大赛、评选优秀校服企业等形式,鼓励优质产品进入学校。七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八是加强校服质量培训,让校服管理人员及学校了解并自觉执行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四、加强保障,人人能穿校服
加大校服发展保障力度,逐步让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各地可结合实际,选择政府免费、或者部分免费、或者家长自愿购买等方式,加快推进校服统一。建立特殊群体保障机制,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同时,提倡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政府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中标的校服生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
五、研发创新,推进特色校服
一是各级校服主管部门要统筹力量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的研发,逐步健全校服款式推荐评议制度。二是引导专业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款式设计,激发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创造力,不断开发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民族特点、款式多样的校服。三是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满足学生家长对校服穿着的要求,提高校服品质。四是搭建中小学生校服展示交流平台,营造一个专业引领、多方参与、活跃思想、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让质量优、款式新、功能强的校服不断涌现。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制订具体实施意见于8月底前报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省教育厅将对工作做的好地方予以表扬。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亦请与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刘庆利 0371-66360655。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