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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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2018-01292
- 生成日期:2018-07-10 11:40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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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豫教师〔2018〕79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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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落实,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18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保持不变。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除上述实施范围外,申报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纳入我省地方“特岗计划”。“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市)。
(二)招聘数量。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分配我省招聘名额9500名,我省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名额6000名。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综合考虑各地教师队伍实际情况、以往“特岗计划”实施绩效和今年申报计划数等因素,共同审核下达各设岗县(市)2018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三)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对中央、地方特岗教师继续给予工资性补助,根据各设岗县(市)2018年招聘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18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2019年根据2018年度实际在岗教师人数进行结算。
(四)工作重点。2018年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条件将依据国家政策精神进行调整,并修订完善特岗教师招聘办法,重点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特岗教师招聘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报送材料
(一)申报特岗计划的设岗县(市),要认真调研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当地中小学教师现状、学科分布、自然流失等因素,在省辖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本县(市)岗位需求计划。设岗县(市)人民政府出具申请实施特岗计划的报告,报告中应明确说明今年特岗计划设岗需求数量,并承诺按规定落实特岗教师待遇、为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和落实工作岗位。同时,设岗县(市)填写《河南省特岗教师待遇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1)、《河南省2018年特岗计划岗位需求申报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报省辖市有关部门审核。
(二)各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共同审核设岗县(市)的申报材料,汇总填写《河南省特岗教师待遇落实情况汇总表》、《河南省2018年特岗计划岗位需求申报表》并加盖公章,连同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于7月16日前将报送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省直管县(市)的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三)请各省辖市、各设岗县(市)于7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以及设岗县(市)岗位需求、分学科拟招聘特岗教师数等信息上传至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系统登录地址http://tgzp.haedu.gov.cn/ha/,技术支持:0371-56713158)。
(四)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将共同核定各设岗县(市)的招聘计划,并通过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管理系统下达。
三、工作要求
(一)全省各级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岗计划实施工作,认真落实配套政策,扎实组织特岗教师招聘,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今年9月初上岗任教。要做好在岗特岗教师的数据统计和系统数据更新,做好下一年度岗位需求预测,有关数据报送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精神,落实好特岗教师的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三)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要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以及市(县)级培训等项目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
(四)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2006〕2号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
(五)认真做好特岗教师跟踪管理服务等工作,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动态管理,定期更新河南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数据。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在岗数据将作为核拨补助经费的唯一依据。
(六)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活动,充分反映各地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加大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于特岗教师待遇和入编入岗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查处,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不再增加或视情况减少下一年度招聘名额,直至暂停其特岗计划招聘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