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相关信息的声明
2018-07-06 17:42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近日,教育部印发教外厅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2018〕39号),依法终止234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我省“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名列其中。现将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前身是1994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同意,由郑州大学与台北广兴文教基金会合作举办的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院为郑州大学二级学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1年4月,《教育部关于同意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转设为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1〕72号),同意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代码为14333。2018年,该校在河南招生代码为6195(艺术类、普通本专科)、6196(专升本)。
2018年6月26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2018年河南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该校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