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外贸专修学院换发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2018-07-06 13:53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对洛阳外贸专修学院上报的换发办学许可证材料进行审核后,拟同意该院换发办学许可证,办学地址为洛阳市偃师市商城西路大唐首电厂东200米,举办者和院长变更为杨言科。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 6日至7月12日。
  公示期内,如对学校变更事项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监督电话:0371-69691890  69691067  69691886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726房间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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