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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河南省2018年“省培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04 14:24:21.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机构),有关中等幼儿师范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18年“省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教师〔2018〕277号)要求,我省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培训方案》进行了评审,经商省财政厅同意后,现决定组织实施“省培计划”培训项目,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2018年“省培计划”项目分示范性项目、一般性项目和专项项目3类。其中,示范性项目主要聚焦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一般性项目主要聚焦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的培育,专项项目聚焦教师教育管理者业务能力的提升。
  二、项目承办单位
  2018年“省培计划”项目由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23个单位承办。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8年“省培计划”项目培训时间为2018年7月-12月,具体时间、地点由培训任务承办院校(机构)另文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战略高度,持续完善基础教育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和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厅直属中小学校的名额含在所在省辖市中)和遴选条件(见附件1、2、3)统筹安排好学员的选派工作,做到名额到校、通知到人,确保足额完成下达的指标,确保参训学员的报到率。同时,要于2018年7月20日前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学员遴选工作(专项项目直接报“省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三)各承训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申报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4。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持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健全管理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参训学员的食宿安排符合要求,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要配备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设施,为参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特别要确保参训学员的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环境安全。要将具体开班时间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由项目执行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在河南省教师教育网上公布并通知各有关市、县。每期学员参训《报到通知书》电子版要于开班前(原则上提前10天)以培训院校为单位发送至项目办公室邮箱。按时完成各项培训要求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可自行登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版)打印结业证书。
  (四)各承训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以网络课程建设和加工培训生成性课程为重点,形成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质量、接地气的优质培训资源并建立有效的培训成果转化机制。培训项目结束时,须每个学科(领域)提交不少于3个课程资源,提交的课程应以教学实践类为主。同时,要在培训期间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至少3期《工作简报》,在培训项目结束后30天内,要向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及学科优质课件资源,参训学员优秀作品(论文、教案、作业或案例)汇编一套,制作包括主题视频、微视频、数字故事、图片、学员作品及文字等材料的光盘一张,报送资料(源)和材料的质量和水平将作为“省培计划”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五)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大量化考评力度,培训计划名额完成率、报到率和选派质量将作为年终绩效评估、下年度引导奖励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以多种形式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过程性管理和绩效考评,并根据过程性管理和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年度末位淘汰制。
  (六)本项目培训由教育厅、财政厅提供专项经费。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经费标准和有关财务规定编制和使用培训经费,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要保留经费使用原始单据备查,确保专款专用。
  (七)有关“省培计划”的文件、通知、报表等信息将在河南省教师教育网及时发布,原则上不再发纸质版。请各单位密切关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及时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网站(http://www.hateacher.cn/)查阅。
  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李社亮;电话:0371—69691770。
  “省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范友静,联系方式:0371—58525571,电子邮件:hnjs@vip.163.com。通信地址:河南广播电视大学,邮编:450000。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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