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2018-06-12 09:59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省教育厅副厅长毛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11日,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毛杰、省民政厅副厅长孟令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陶洪臻等出席会议。各省辖市、各县(市、区)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我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和成效,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今年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列入了年度重点工作,教育部党组将这项任务作为2018年教育部实施“奋进之笔”的重点攻坚任务。
 
  按照国家的要求,省教育厅、民政厅、工商局、人社厅等4部门加强联动,印发了《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各部门密切协作,有序实施,我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专项治理实施以来,已排查出有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5641所,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943所,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未取得营业执照的3810所,领取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793所,开展学科类培训(语文、数学)“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问题的459所,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245所。
 
  全省工商系统配合教育等部门查处违法教育培训机构经营434家;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户1498户,吊销经营者营业执照14户,办理案件894起,罚没款199.4万元,案值537.7万元。
 
  会上,毛杰对下一步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一、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

  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规范招生入学秩序,斩断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的联系。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等,促进教育公平。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对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将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组织、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各地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进行摸排,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建立台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二、推进长效机制的建立

  各地将制定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机制、督导检查机制。
 
  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件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的注册登记。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继续深化推进,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强化信用约束。对违法违规、手续不全擅自经营等行为要及时进行信用公示,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提高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好家长的“三点半”后顾之忧,是缓解培训热的重要举措。
 
  普遍建立课后服务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普遍开展。
 
  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时间和内容。学校课后服务安排在学生每天放学后至离校前,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下午5点,鼓励支持中小学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适当延长服务时间。课后服务基本内容为看护服务,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习、游戏和课外阅读等活动。
 
  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保障课后服务开展。要探索以适当方式,加大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激励力度。
 
  赋予学校自主权。下一步,要适当赋予中小学自主权,为学校开展各种课后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
 
  四、规范中小学竞赛活动
 
  全省凡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须报省教育厅批准,现有的一律按照程序进行重新核准,并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活动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未经重新核准的,不得再组织开展活动。要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禁中小学校招生与校外培训机构挂钩,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作为招生依据。
 
  除此之外,本次会议还在增强学校育人能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等方面对下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提出要求。要提高中小学管理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教学水平、加快考招评价制度改革,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增强育人功能。要加强对家长的引导,避免盲目攀比。引导社会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相应的积极作用,宣传守法诚信的校外培训机构先进典型,同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学校、教师和不良培训机构。
 
  (新闻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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