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247
- 生成日期:2018-06-11 14:44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 发文文号:教办外〔2018〕384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1 14:44
【浏览字号:
大
中
小】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厅直属学校: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优秀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办法》,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于2018年5月起开始受理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申请,《优秀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暂不颁发。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附件1)。
三、申请程序
1.填写申请
申请人需登陆http://pq.ecnucpp.com/teachers/,根据国内工作单位(学校)归属性质(部属、省属、无国内单位)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然后下载打印《荣誉证书登记表》,有国内工作单位的教师交至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国际处/汉办;无国内工作单位的教师可直接邮寄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审核。
2.信息审核
请各单位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者申请材料,确保外派经历真实,并由单位主管领导在《荣誉证书登记表》的“国内单位审批意见”处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属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管辖学校需在“国内单位审批意见”栏内加盖相应的教育局公章),于7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荣誉证书登记表》、《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原件统一以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或送至省教育厅国际处/汉办,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证书颁发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根据证书颁发办法进行终审,确认无误后,统一制作证书,并邮寄至省教育厅(无国内工作单位教师,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直接颁发)。证书颁发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至10月16日,请你单位联系省教育厅国际处/汉办统一领取证书。
联系人:孔蓉
电 话:0371-69691769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D809室
河南省教育厅国际处/汉办
邮 编:450018
附件:1.荣誉证书登记表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