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241
    • 生成日期:2018-06-11 11:49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8-06-11 11:49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
关于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教学〔2018〕440号
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我省各高等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积极引导青年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涌现出一大批勤奋上进、品学兼优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充分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8〕168号)要求,经各高等学校评选、公示和推荐,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审核,决定授予王阳等6217名学生“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郑子端等2076名学生“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郑州大学商学院2016级财务管理1班等2068个班级“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奋发向上,再接再厉,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广大青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坚定信念,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奉献,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肩负起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河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南省委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