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洛阳市有义务教育阶段成建制初中265所、成建制小学1153所、教学点1156个,其中寄宿制初中209所,占比79%,寄宿生127078人;寄宿制小学284所,占比25%,寄宿生41440人;寄宿制教学点82个,占比7%,寄宿生4819人。农村地区寄宿制学校不足,尤其是乡镇区域寄宿制小学不能满足边远地区家庭子女寄宿需要。
为解决寄宿制学校的供需矛盾,洛阳市按照统筹规划、严格标准、依法治教的原则,努力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有效“智力”保障。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李亚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计划2017-2020年,投资28.27亿元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322所,其中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小学217所,每个乡镇至少设1-3所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小学,每2-3万人设1所初中。
一、统筹推进、强化保障,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针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小学数量及办学条件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洛阳市以进一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为基础,重点加强寄宿制小学建设管理,采取一系列强化、保障措施,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优先在教学点比较集中的乡镇新建、改扩建寄宿制中心小学,将周边交通不便、办学条件薄弱、师生人数较少、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的教学点撤并、整合到乡镇寄宿制中心小学,推动从县域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对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实行以县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以县(市、区)书记(县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寄宿制学校建设用地、资金保障、教师配备等问题。市、县两级发改、财政部门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下达,教育部门担负“主管”职责,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帮助寄宿制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将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对县级政府的年度考核,设立专项资金,对投入大、社会满意度高、年度工作完成好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和资金奖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对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监管,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对拖欠、挪用农村教育经费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寄宿制学校建设管理情况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较多、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市、区),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追究问责。
二、规划引领、加大投入,全面提升基础能力建设
洛阳市紧抓国家实施“全面改薄”“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等政策机遇,科学编制规划和确定项目,争取和统筹利用好各类项目资金,高效率、高质量推进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尤其是寄宿制中心小学。其中2017年统筹使用各项资金约11亿元,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113所;2018年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114所。一是加大学校建设保障力度。将寄宿制学校建设用地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实行储备管理,做到规划到位、位置不动、面积不减。对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所需建设用地,市、县级政府采取划拨和土地租赁等方式足额供应。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现有用地和新建、改扩建用地纳入确权范围,对暂时不能进行土地确权的农村学校,在学校校舍建设审批时简化手续。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所需建设用地,立足使用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土地,减少建设费用;确需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依法使用乡镇、村集体所有土地。二是切实改善提升办学条件。在新建寄宿制学校时同步新建学生食堂,并加强对现有寄宿制学校食堂改扩建,逐步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在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基础上,鼓励县(市、区)政府扩大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范围,给予财政专项补贴,提高营养改善标准。计划到2020年,学生餐厅生均使用面积达到0.6-0.7平方米,小学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达到3平方米,初中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达到3.3平方米,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在教学设施、师资配备、管理水平等方面实现基本均衡。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将寄宿制学校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人员待遇、生活设施配备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村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村举办非营利性寄宿制小学。在寄宿制学校建设时,统筹整合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资金,“全面改薄”项目资金按程序可优先调整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资金可安排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标准、强化管理,切实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洛阳市着力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抓好寄宿制学校硬件建设的同时,积极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寄宿制学校内涵建设,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农村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一是全力补充农村寄宿制小学教师队伍。通过选招“特岗教师”、“小学全科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小学任教,大力补充农村寄宿制小学教师队伍。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1160人,招录小学全科教师432人;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800名,招录小学全科教师250人。二是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县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在确保按标准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40%的标准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其中对在农村寄宿制学校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按不低于80%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加快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县级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寄宿制学校心理咨询、校医、保安等配备和工资待遇问题。三是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寄宿制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小学1:19、初中1:13.5的比例,为农村寄宿制学校配足配齐教师;按照寄宿生人数小学1:50、初中1:80的比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足配齐宿舍管理人员。把寄宿制学校教师和生活服务人员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市、县两级中小学师资培训对乡村教师倾斜力度,在2020年前,对全市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选拔培养3000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对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的技能和业务培训,逐步提高管理服务人员在安全防护、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是着力强化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因地制宜创设能够影响寄宿学生健康成长的德育情景,使校园环境与学生相融合,陶冶、塑造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按照标准配足配齐学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加强对农村寄宿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安全、心理和青春期专题教育,定期开展家访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文体设施,完善音、体、美、阅览室功能,发挥专业教师作用,积极开展朗诵会、运动会、歌唱比赛等活动,促进寄宿学生身心健康。
(洛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