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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乡村教育 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

2018-06-02 17:1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5月11日电 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日,教育部在郑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该文件进行解读,并介绍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这两类学校是我国教育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7年底,全国有农村小规模学校10.7万所,其中小学2.7万所,教学点8万个,占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总数的44.4%;在校生有384.7万人,占农村小学生总数的5.8%。农村小学寄宿生有934.6万人,占农村小学生总数的14.1%。
 
  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然而,受历史、地理等多方面因素制约,这两类学校仍是教育的短板,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师资保障不到位、校园文化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全面加强建设,提升育人质量。
 
  “办好两类学校意义重大,既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还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说。在发布会上,他介绍,《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进一步振兴乡村教育的总体目标,努力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指导意见》提出了统筹布局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建设、强化经费保障、提高办学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六项措施。《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合理确定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各地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本省份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指导意见》还要求,切实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给予支持。
 
  针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盲目撤并和撤留两难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统筹布局规划的要求,强调准确把握布局要求,科学制定布局规划,妥善处理撤并问题,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上学困难甚至辍学。针对两类学校师资保障不到位、师资队伍不太强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强化师资建设的要求,强调在教师编制岗位核定、职称评定等方面对两类学校实行倾斜政策,严格落实各项津补贴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培训培养,提升教书育人能力与水平。
 
  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数、在校生数均居全国第一的河南省,现有乡村义务教育学校1.49万所,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59.97%,乡村学校在校生462.21万人,占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32.75%。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毛杰介绍,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精准施策,2014年和2016年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和《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的问题。她说,2017年,河南省已改扩建新建寄宿制学校600多所,2018年全省将改扩建或新建900所寄宿制学校,要求每个县至少有一半的乡镇要完成改扩建或新建一所寄宿制小学。
 
  吕玉刚表示,教育部将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建设,补齐农村教育短板,进一步振兴农村教育。下一步,将重点抓好布局规划、学校建设、师资队伍、学校管理、教学质量以及督导检查等六个方面的工作。教育部已经明确要求全面改薄资金向两类学校建设倾斜,各地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