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229
    • 生成日期:2018-05-31 10:04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思政〔2018〕423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31 10:04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持续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按照创建工作计划,2018年度将开展新一轮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普通高等学校。(对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建设标准》,自评认为符合建设标准的高校)。
  二、申报遴选原则
  重建设、重过程、重质量,择优自愿申报。
  三、申报材料
  1.2018年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申报表,一式5份。
  2.学校党委关于申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的报告(需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一式3份。
  3.申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试点单位自评报告(需对照建设标准逐条进行建设过程及达标情况描述),一式5份。
  4.A类(核心)指标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如正式文件、场景图片、人员名单、财务报表等,需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装订成册后,一式3份。
  5.近三年来(2016、2017年、2018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情况总结,一式3份。
  6.其他支撑材料。
  四、其他
  1.请申报高校于6月6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的报送。
  2.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张会敏,联系电话:0371—69691264;师胜祺,0371-69691953。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