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自主培养工作的通知
教高〔2018〕345号
2018-05-30 16:27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自主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生自主培养工作的通知》(教民厅函〔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预科生培养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本校《预科生培养方案》纸质版及电子文档(各一式两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备案。
联系人:张小茜,电话:69691855,邮箱:1504041546 @qq.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