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19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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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217
- 生成日期:2018-05-24 13:44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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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教社科〔2018〕392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19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24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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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下达2019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18〕142号),经过评审,共有20项课题立项,现将立项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并督促课题承担者认真完成研究任务。
一、项目应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展开针对性、前瞻性的研究。鼓励有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与的研究和有社会调查、田野调查内容并有数据支撑的研究。力争推出一批具有理论支撑、数据支撑,有重要决策价值、能够回答当前重大发展问题的优秀咨询类研究成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决策。
二、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以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首批启动经费6万元,研究期满完成后,由主持人填写《结项审批书》,送项目承担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最终成果报送省教育厅,经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审核达到要求者,予以结项,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予后续资助。
三、最终成果应达到以下要求:
(1)正式出版著作1部以上或者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2)需得到实际采用部门(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的采纳证明。
四、研究周期届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可申请延期1-2年,到期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按撤销项目处理,不再拨付经费,并予以通报,其首席专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和承担重大项目。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育厅社科处杨维纳,联系电话:0371-69691987。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