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提高中小学班主任待遇 发放教育教学成果奖

2018-05-23 17:32 【浏览字号: 来源:教育厅新闻办
  5月17日,济源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中小学班主任待遇和教育教学成果奖标准的意见通知》,提高该市中小学班主任津贴。
 
  通知要求,自今年起,将全市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基准提高到每班每月150至500元,具体为小学班主任每人每月150元,中学每人每月300元,普通高中班主任每人每月500元,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按照普通高中标准的70%执行。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全年按10个月发放,自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从2018年元月份补齐,所需资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据了解,目前济源市中小学共有班主任2200余名。长期以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班主任每月津贴为12元,全年144元。普通高中则由学校在绩效工资中体现,财政没有此项支出,难以体现其在班级团队管理工作中的劳动价值。为解决这一现状,吸引更多优秀教师从事班级管理工作,此外,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工作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从2018年起,济源市财政每年还列支200万元用于奖励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
 
  (济源市教体局 常继玲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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