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 信息索引:10020-0202-2018-00194
    • 生成日期:2018-05-14 11:13
    • 发文机构: 河南省教育厅
    • 发文文号:教职研〔2018〕329号
    • 信息类别: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4 11:13 【浏览字号: 来源: 教育厅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贯彻全省职业教育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2018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的在职教师、有关高职院校专职承担中职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和全省各级职教教研机构教研人员。
  二、评选组织
  省教育厅设立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制定评选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以及评选的日常工作等。
  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对评选活动中涌现的以学生发展为本、勇于改革创新、体现职业教育先进理念的优质课,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全省性的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宣传推广优质课教学案例和模式。
  三、推荐名额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推荐名额以2017年底在职专任教师数为基本依据,结合教改课题立结项、成果评优、技能大赛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年优质课教学的申报和获奖情况、论文评选的学术不端检测情况,进行综合测算确定(见附件1)。省辖市推荐指标中来自同一个单位的名额不得超过4名。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的推荐候选名额原则上为每校4名,对技能大赛等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以及教师队伍规模大、上年优质课教学获奖率高的单位,可视全省实际推荐情况适当增加名额。
  中德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模式项目学校可单独针对中德项目专业各申报1名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全省共计40名。
  全省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的推荐名额共计930名。
  四、评选原则和要求
  1.省级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对于弄虚作假、未按规定程序评选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或本人全省通报批评或相应的处理。
  2.评选工作要立足于面向全体教师和专业(学科),层层推荐选拔。要注重五个结合,即评优活动与创建品牌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相结合,与打造精品课程相结合,与加强教学研究和促进任务引领型课程实施相结合,与培育“双师型”教学团队相结合,与推进信息化教学和资源库建设相结合。坚持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兼顾的原则,对农村学校的参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设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通知》(教办职成[2018]13号)文件要求,本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中,单列“特色示范课堂”评比类目。评选标准依据文件中“建设目标、主要内容、特色示范课堂要求”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各省辖市推荐的一、二等奖候选课程,“特色示范课堂”类应不低于5%;省直管县(市)和省属院校若满名额申报,“特色示范课堂”类不能少于1节。
  4.评选工作要加强集体探究,共同切磋教学技艺,倡导行业企业专家对教学的深度参与;要致力于课堂教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任务引领,强调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彰显职教特色;要鼓励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形成一批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优秀教学范例。
  5.参评课程内容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采用在其任教的班级中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评课,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能搞排练,不得弄虚作假,以反映参赛课的真实性。推荐参加市级或省级复评的优质课课程内容均需按教学计划进行,不能与初评重复。若参评学校推荐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市级或省级复评的,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应不少于50%。
  6.各职业院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省级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把争创省级优质课教学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展示教学成果的重要抓手,切实摆上工作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五、评选办法和标准
  1.评选办法。学校初评由参赛教师按本人学期授课计划自行申报。在授课计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通过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市级、省级复评时,各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赛教师授课计划与参赛教师确定复评时间,按商定的时间到参赛教师所在学校随堂听课、评课,并在听课结束后现场组织专家提问答辩及专家点评。
  2.评选标准。2018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标准的着重点是引导教师贯彻现代职业教育先进理念,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转变教师角色,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使课堂教学更贴近学生实际,更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规律,提升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见附件2)。
  六、评选程序
  全省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逐级推荐、市和省两级评选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和学校推荐。各中等职业学校首先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精神,鼓励教师争创优质课并积极申报,保证评选工作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其次,要对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全面的评教,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本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每名教师限申报一节优质课,申报人如有辅导教师,限报一名。
  2.市级评选。各省辖市教育局按照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对学校推荐的候选教师的讲授课程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按各地的分配名额和设奖比例,向省教育厅上报一、二、三等奖推荐名单和未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4)。中德项目专业的候选教师由省辖市(省直管县、省属学校)直接推荐上报。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名单直接报省职教教研室。
  3.省级评选。省级优质课教学的评选工作于5月份进行。省优质课评审专家组深入到省辖市推荐为一等奖的优质课教学候选教师所在的学校进行逐一听课、量化打分和评审认定,并对推荐为二、三等奖的优质课教学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的优质课教学评选活动,采取初评和复评的形式,初评由省优质课评审专家组到学校实地听课评审并确定拟推荐等次。拟推荐为一等奖的候选课程需参加省级复评,复评的组织形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德项目专业的优质课教学采取借班上课、集中评审、交流观摩的评审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建立优质课评选专家库
  为进一步提升省级优质课评选工作质量,决定建立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专家库,有关要求如下:
  1.人选范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负责人、教研人员,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负责人,省职教专家,教学名师,近五年来省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等。
  2.推荐名额。省辖市5--15人,省直管县(市)3--5人,省属职业院校5人。
  3.专家库建立及使用。通过省教育厅审核评审认定的专家列入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专家库,每年的优质课评选活动,原则上应从专家库中选聘相关专家承担工作任务。我厅对专家库专家进行动态管理,不断补充和调整专家人选,每 3年重新评审认定,对符合条件者继续选聘为专家,不符合条件者将退出专家库。
  八、申报流程
  各地和各省属院校应按规定时间将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有关材料报省职教教研室。报送材料包括:
  1.《2018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3),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
  2.《2018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参评教师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4),需加盖市(县)教育局(省属院校)公章并报送电子稿;
  3.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的教师的授课计划,学校初评阶段的参赛课教案,市级复评阶段的参赛课教案。上述资料只需提供电子稿。省级复评阶段的参赛课教案等纸质材料于评选现场提交给评委。
  4.《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5)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质课教学评选专家库人选汇总表》(附件6)各一式2份,需加盖市(县)教育局(省属院校)公章并报送电子稿;
  5.各地和各省属职业院校优质课评选和推荐工作总结一份(说明评选情况、推荐结果及意见建议),并报送电子稿。
  为保证评选结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各地、各省属职业院校需对报送材料严格审核。以上纸质材料可通过快递邮寄报送,电子档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送时间:2018年5月18日前。
  报送(邮寄)地点:郑州市农业路2号(农业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河南机电学校院内综合楼北侧315室。
  联系人:李劲松  李  槟
  联系电话:0371—65900978
  电子邮箱: 65900978@163.com
  本文件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下载。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10日